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园区范围包括榆林经济开发区,榆阳区芹河乡、榆阳镇西沟村、沙河村和沙河口村部分,横山县白界乡、波罗镇无定河以北部分,总面积为914平方公里。
核心区范围包括榆横工业园区和榆林高新区两部分,其中榆横工业园区东到定沙路-包西铁路-榆溪河,南到榆横大道、榆横大道以南3km处,西到榆横大道-马横路-大西沟-铁路专用线,北到铁路专用线-纬七路-榆马大道,总面积约260.6km²;榆林高新区东到榆溪河,南到包西铁路,西到包西铁路以东道路西边界-包西铁路,北到沙河,总面积23.6km²。
(2)规划期限
规划分两期,近期规划2016年~2020年,远期规划2021年~2030年。
(3)规划定位
榆林高新区的功能定位: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化工科技创新中心;大众创新创业先行区;智慧生态和谐样板区。
榆横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国家能源化工产业基地核心区;新兴产业发展引领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基地。
(4)规划规模
经济规模:2020 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750亿元,203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80亿元。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榆林高新区城镇人口规模为14-15万人,榆横工业园区城镇人口规模为1-2万人;规划2030年,榆林高新区城镇人口规模为21-22万人,榆横工业园区城镇人口规模为2-3万人。
用地规模:榆林高新区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9~20km2,榆横工业区至2020年用地规模约为48~49 km2,至2030年用地规模约为72~74 km2。
(5)主要规划产业
榆林高新区规划主导产业以科技研发、新兴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环保服务、特色农业电商等高新服务产业为主。
榆横工业园区划分为能源化工产业区(南区)、能源化工产业区(北区)、后勤基地服务配套区、横山中小企业创业园(南区)和汽车产业园5个产业大区。其中,能源化工产业区(南区)重点建设精细煤化工,主要发展煤烯烃生产及加工业、芳烃生产及加工业、碳一化工、盐化工、电力等产业;能源化工产业区(北区)主要发展煤制油及高端化工产品;后勤基地服务配套区重点打造生态宜居功能,加快道路、医疗、文体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生态宜居片区;横山中小企业创业园(南区)重点布局家具加工展销、机械装备修造、建材加工展销等产业,并积极汇集相关的产业研发资源;汽车产业园配套产业商贸物流基地,以汽车展销、会展博览、旅游服务等功能为主,同时具备加工制造等生产职能。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2006-2015年,榆林市SO2浓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年均最高浓度2006年为48ug/m3,年均浓度最低为2015年19ug/m3,满足环境质量标准(60ug/m3);NO2从2006-2011年呈逐渐升高趋势,2011-2015呈降低趋势,年均最高浓度2011年为46ug/m3,2015年年均浓度为36ug/m3,满足环境质量标准(40ug/m3);PM10浓度从2007年至2015年呈逐渐降低趋势,年均最高浓度2007年为128ug/m3,年均浓度最低2015年为85ug/m3,均超过环境质量标准(70ug/m3);PM2.5浓度2015年年均值为39ug/m3,超过环境质量标准(35ug/m3)。根据现场监测,汞、臭氧、TVOC、氨、硫化氢、氯化氢、甲醇、氯气和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无定河常规监测断面庙畔断面、米脂断面及榆溪河常规监测断面红石峡断面、刘官寨断面和鱼河断面五个断面2011~2015年的监测数据,榆溪河刘官寨断面和鱼河断面COD、氨氮、TP、BOD、石油类均不同程度的出现超标现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硫化物、硒、砷、铬、氰化物、铜、锌、镉、铅监测浓度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的要求,说明该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4)声环境
所有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中的各重金属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未出现超标现象,规划区总体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榆横工业区发展以现代煤化工、盐化工、电力等能化产业为主,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2015-2030)》、《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的环保要求基本符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环保政策。
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水源地保护区等国家禁止开发区域。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表明,近期(2020年)规划水资源能够满足园区用水需求,远期(2030年)在保证大泉引水工程投入运行的前提下,规划水源可以满足工业区用水要求。
煤炭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表明,榆横矿区(北区)原煤生产能力能够保证规划实施对当地煤的需求。在保证矿区煤炭资源优先供给规划区的情况下,规划实施所需的煤炭资源有保障。
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在资源、能源消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落实脱硫脱硝措施、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的前提下,规划规模能够满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环境容量的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从水环境影响角度,如能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及氨氮排放浓度,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实现工业区废水零排放,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水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可保证无定河、榆溪河水质满足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无定河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接受。
综上,规划的实施对对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巨大的带动作用,但会给区域资源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可以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减缓将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在采取本报告建议的相应替代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查阅报告方式和期限
本次意见征求的范围包括规划区涉及范围内的居民及关心本规划的其它人士。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如果您需要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规划主管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或网上下载。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mhMxu5q。
规划主管单位: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0912-2399681
评价机构: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85429170
传真:029-85429167
邮箱:42276363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