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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
来源:榆林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字号[ ]  浏览:







2018年3月19日下午,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在创业大厦三楼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管委会各部门和相关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市相关新闻媒体和部分入区企业代表参加。

会议由管委会副主任杜宏波主持,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赵勇在会上作了讲话,管委会副主任张军就优惠政策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几年来,榆林高新区围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三大工作任务目标,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发展理念。科学决策、狠抓落实,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取得良好成绩。

2017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关于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07〕5号文件,2017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各地各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管委会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与2018年3月15日印发了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包括支持高端精细化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实行招商引资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行财税奖励制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发展总部经济,促进人才引进、帮助企业融资上市、鼓励创新创业;实行重点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实行中介人奖励制度以及适用范畴和概念界定等十条政策,可谓是“黄金十条”。

优惠政策体现了“最明”、“最简”、“最惠”、“最特”、“最易”等五个特点。也体现了三个作用,一是体现导向作用,展现促进产业升级的初衷,建立创新型园区的需要。高新区重点支持的对象是根据产业布局导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园区,支持龙头企业融资上市、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发挥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向产品精细化、服务特色化、创新新颖化方向发展。三是体现针对性和系统性,不要求大而全而应是切实可行可操作。

赵勇在会上指出,下一步,榆林高新区将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定位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努力推进“五地”目标,结合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筑巢引凤,广聚人才,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创业。